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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公司领导公开接访制度

发布时间:2018-05-04 11:47:00 点击:

根据总公司相关文件精神,为转变工作作风,体现以人为本,引导信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,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司领导信访接待制度,畅通信访渠道,依法、及时、高效地处理解决各类信访问题,特制定本制度:

执行公司领导定期接访制度。

每月的1日、15日为领导公开接访日(若遇节假日,接访日期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),班子成员轮流主持接待工作,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协助接待,接访地点设在金色比华利大厦十七楼接访室,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,听取信访群众诉求,协调处理群众信访问题。具体事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协调安排。

实行领导预约接访制度。对突发的重大信访事项,由分管领导随时主持接待,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协助接待。

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和“一岗双责”的原则,坚持有访必接、有接必果的要求,在接待日内使上访群众人人受到领导接待,信访事项件件得到依法处理,努力推进问题解决。

四、强化领导批示、交办信访件的办理。凡国资委、总公司等上级单位批示交办的信访件,必须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办,信访办理结果须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,重要信访件还须随时口头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办理进展情况。

五、明确 “一把手”领导信访工作责任。各部门特别要根据实际,高度重视信访接待,随时接待群众来访,并按责任归属、要求开展约访、回访,听取群众诉求,督促依法办理。

六、接访程序

  (一)认真做好领导接待日的各项准备工作,提前将通知送至接待日领导,对疑难问题该预约当事人,并尽可能准备好材料,填好《领导接待日来访登记表》。

  (二)做好保密工作,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,防止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。
  (三)做好接访资料的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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